搬这里来后第一次和领馆打交道,去中国大使馆签证。 

现在签证处不在大使馆,而是另外租了间小小的办公室。进门有一黑人保安检查包裹,进门后自己拿个号码排队。大厅中央放置几排椅子,乌央乌央地坐满了人,向往中国的人还是蛮多的。眼见就轮到我跟前了,只见办证窗口一个接一个关门了。原来12点午休时候到了。虽说在北美多年早已没有午休这么个概念,不过,签证处还是秉承著入乡不随俗的衙门办事风格,到点准时午休。 

不得已,只好闲逛到街上,胡乱找个餐馆吃了碗面,另加趴车,额外花费二十刀。 

在大街上看了一会儿往来美女,下午一点半准时返回签证办公室。三个签证窗口,并不完全按照等候号码,时有插队。又等了若干时间后终于获恩准叫号。我把护照和申请表递进去。 

问:“以前去过中国吗” 
答:“去过” 
问:“在这里签发的吗?” 
答:“不是,是在加拿大签发的。” 
问:“使馆需要你原来那本有签证的护照” 
答:“护照到期更换时已经回收了。” 
问:“我们需要你原护照中国签证的复印件” 
签证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有效证件。但是要求提供过期的旧证件毫无道理。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在你更换了新证件后,必须保存你的过期证件,大家也没有保存每一份旧证件的习惯。原则上说,每五年更换新护照后,过期旧护照已经不存在了。如果是外国人(当然不包括入外籍的华人)什么问题都没有,在提供新护照和申请表后即可以办理签证。很不幸,因为你是中国人,准确地说,你曾经是中国籍华人,所以,如果你的旧护照没有了,天朝"眷顾"它过去的臣民,附加了一个整治你的条件,即要求提供最初出国时的原中国护照。

这是什么霸王条例啊。不幸的是你曾经还是中国人,似乎别无选择。不幸中的万幸,出于对于故国的一点眷念之情,虽然辗转搬家多次,当年那本中国护照作为我的纪念品,一直保存着。 

从家里去使馆一趟单程90公里,高速公里上来回三小时,实在很辛苦。我问她能不能将旧中国护照复印件传真过来。她说不行,一付公事公办的样子。她怕我再啰嗦,加了一句分量更重的话,你这情况复杂,在规定的四天之内不一定能办好,最好提早办,办不好你只能改签机票了。赫赫。 

只好第二天痛苦万分地又跑了一趟。 
当然,和衙门打交道也不一定都是痛苦经验。如果混个脸熟,那就会变成快乐的回忆。时间地点不同,但同样一件事。前些年我在卡城替蛮女申办签证,我把申请表递进去,里面那位办事认真的女孩马上就把它扔了出来。“申请表上所附照片不符合要求”。不想多跑冤枉路,于是我在签证处门口给总领事打了个电话。两三分钟后,就看见总领事笑咪咪地从办公室出来,“碰到困难啦?”。于是小事一桩,当场办妥。